2009年12月22日,宁房股份荣获宁波市第九届“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
本次“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命名活动由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组织,涵盖全市商贸、旅游、公用企事业、房地产等企业,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考评。
宁房公司紧紧把握市场脉搏,在经营管理、诚信管理、工程质量与节能环保、客户投诉以及关注客户满意度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努力实现每年“四个一批”和跨区域多项目运作的过程中,特别强化了企业诚信、负责任的形象。
作为宁波市内有影响力的大型房产开发企业和宁波市房协的会长单位,为提升房地产行业在社会中的形象做出了表率作用。这也是宁房股份继被浙江省房地产业协会评为“2007-2008年浙江省房地产诚信企业”后,连续第四次获得“宁波市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